2015年房地产市场经历了一场漫长的严寒期,虽先有“限购松绑”来暖市,无奈效果一般,楼市依旧难以“解冻”。于是,政府再次为房地产市场添加助燃剂,多方期待的“房贷新政”于9月30日出台。
得益于此,2015年楼市的“金九银十”是充满了暖意。然而,虽然市场出现了回暖现象,但是在距离“房贷新政”已经颁布月余的今天,房贷新政的余威似乎有些不足。于是,被掩盖在房贷新政下的公积金改革逐渐走入了各个地方政府的视线,各地的公积金新政陆续出台。
11月7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新的公积金政策: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公积金贷款,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来购买普通的商品住房,参照首套房贷款政策,即首付3成、每户高贷款限额60万元,有补充公积金的80万元。取消公积金个人贷款强制性机构担保收费。
江苏省的公积金新政就出台,其中的政策重点是:符合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,由原来总房价的60%降为30%,贷款利率为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基准利率的1.1倍。这与此前江苏多个城市的公积金新政并无太大区别。
目前,已经有30多个城市在今年调整了公积金政策。那么,南通的公积金政策又是如何呢?有关媒体咨询了南通公积金管理中心,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南通的公积金贷款政策暂无变动。
南通公积金贷款:首付方面,首套房首付30%,二套房首付50%,三套房不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;贷款额度方面,高可贷款34万(详情);公积金异地互认方面,主要依据对方城市的公积金政策,南通不实行公积金异地互认;收费方面,公积金个人贷款依然收取强制性机构担保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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